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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以上伤残人员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远远低于用人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如何处理

山东-青岛 08-20 20:27  悬赏 10  发布者:半生缘9 给我留言  回答:(1)
为保证四级以上伤残人员的权益不受用人单位侵害,规定四级以上伤残人员可以离开工作岗位,有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承担工伤人员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目的是好的,但是社会保险部门承担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却远远低于用人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这反而是侵害了工伤人员的权益,应该如何解决?
问题补充:
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协商,继续在原单位留职,可以在家修养(因为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生活自理能力),与在岗职工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经济问题解决了,可是身体受到的伤害呢?能就这样不了了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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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21 12:04
依法享受工伤待遇。请致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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