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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销售合同收定金诈骗案

天津-河北区 08-30 13:05  悬赏 10  发布者:202793…… 给我留言  回答:(5)
天津鼎盛鸿鑫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120105000129702 。机构代吗证,30038994-3  工商税务证:120105300389943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和平支行。账号 160001040027124  法人:王  涛.  我于2014年8月25日 与甲方签订购买不锈钢购销合同。8545.00  在网络订购,经双方友好协议。违约金是购货款的10倍赔赏。此网络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要求我先交定金3000.00 我于2014年8月26号在宜宾市农行南岸支行,汇定金3000.00收款天津和平支行,收款单位 天津鼎盛鸿鑫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法人 王涛 。汇款后第二天 甲方关闭了手机13612021797坐机02260998180 和QQ号1203473303   所有联系电话关机。渺无音讯。报案望侦破此诈骗案。我的联系电话:13619039498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岸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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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31 11:30
报警。。。。。
回复时间: 2014-08-30 14:34
尽快报案,为警方提供线索
回复时间: 2014-08-31 11:24
你好:涉嫌网络诈骗,尽快报警
回复时间: 2014-09-01 09:03
您好!可以及时报警,并积极提供破案线索
追问:

我是四川宜宾人,公安叫亲自到天津报案,电话报案不受理,你能帮我吗,

回复时间: 2014-09-01 09:48
请向公安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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