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陈晓云  
已解决问题

开发商在售房时未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房时遇到不合理收费该怎么办?

 08-30 14:35  悬赏 0  发布者:qgp448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汉中 回答:(2)
我所在小区开发商在与业主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时没有按有关规定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临时管理规约,现开发商在交房时出现2个问题;

1. 小区房屋工程竣工后,开发商因种种原因未能向业主交付的房屋,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应该由开发商向物业管理单位全额缴纳物业管理费,但这笔费用却被开发商转嫁到了办理收房手续的业主头上。案例:某业主收房,购房合同上与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日期是2013年8月30日之前,但由于开发商原因,直到2014年8月26日业主在接到电话通知(合同上写的是发书面通知)前去收房时,开发商闭口不提逾期交房应该支付违约金之事,反而要求业主补交从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7月26日这段时间的物业管理费。开发商称这一时段的物业管理费是由他们代交的,所以要在向业主交房时收取,不交这笔钱就不能收房。这不是一个个案,小区业主普遍遭遇这种情形。
2. 在业主收房时,开发商和他的物业要求业主一次性交清今后一年期的物业管理费,且交清后只给业主一把入户房门的装修钥匙,正式钥匙要在装修结束后才给业主;有的业主提出房屋暂时不装修不入住,被要求按70%一次性交清全年的物业管理费,交清这笔钱后物业不给入户门的装修钥匙和正式钥匙,如果要钥匙仍然必须一次性按100%的额度交清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业主们认为:
1. 开发商欺人太甚,按说业主只要履行房屋合同交清了房款和房屋维修基金,开发商应该无条件的向业主交房,把房门钥匙全部交给业主。至于物业管理费,是业主与另一个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的关系,与开发商无关,开发商不应该对交房设置前置条件。


2.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房屋预售合同的组成部分,开发商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在售房时不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临时管理规约,以图达到减轻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目的,应按有关规定承担不利后果。因此业主们希望与开发商打官司,请求法院判令: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聘用新的物业公司之前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商全额承担,已经向业主收取的全部予以退还。

请教律师,业主的这种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9月01日 15时00分
业主的这种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康律师!我们现正在与开发商交涉,如问题得不到解决,我们业主准备走联合诉讼之路。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30 14:55
原则上可以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上海徐汇区
江苏南京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50
湖北 襄阳
人气:443840
重庆 江北
人气:392289
安徽 合肥
人气:281926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20
湖南 长沙
人气:54203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