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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家庭承包土地被国家征收,家庭分配纠纷

 09-05 21:37  悬赏 0  发布者:a11280……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百色 回答:(13)
2013年集体土地被国家征收,补偿方式是钱和安置地.

  首先我要说明:我们对补偿没有意见,,只是对 分配有很大分歧,
 1.   村委会依照1985年分配土地的全村名单来分配未分到户的村集体土地(每人630元), 我们母子三人无份,
 2.   我们家承包的2.3亩承包地得补偿金17万多,村委会把这17万多补偿金给4个姑姑分配,  ,
 3.   4个姑姑说1985年分配土地的名单没有 我们母子3人,拒绝将承包地的补偿金和安置地分给我们母子三个, 纠纷由此产生。
 


 事实
 
1. 1985年分配土地时我们家户口名单:4个姑姑,表姐,奶奶,父亲,一共7人
2. 1987年父母结婚, 88年生下我,91年生下弟弟(超生,已经缴纳超生费)。奶奶,父母,我和弟弟,至今一直在村中的老家生活,户口也在老家
3. 1995年奶奶去世,同年 表姐户口迁出至姑父家
4. 1997年办理了《土地延长承包证》,属于家庭承包,户主是我父亲,家庭成员有:父母,我和弟弟,4个姑姑,一共8人
5. 4个姑姑于1984~1995年先后出嫁,一个姑姑嫁在本村,另外3个姑姑嫁到城里(城镇居民,无土地),
   婚后一直在姑父家生活,但户口未迁出,,一直到2002年前后才将户口迁至各姑父家,
6. 4个姑姑和表姐的户口迁到姑父家至今,在新的户口地没有获得新的承包地,
7. 2008年我父亲去世
8. 4个姑姑婚后一直在姑父家生活,不管承包地,1987年父母结婚至今,承包地一直由父母耕种,管理,缴纳承包费
9. 2013年集体土地被国家征收,补偿有:补偿款和安置地(安置地市场价每平方米4000元以上,可盖楼房,价值高昂),4个姑姑就来抢了。
 
  
A  由于钱在姑姑手里,所以即使我们母子三人不同意她们的分配方法, 她们依旧按她们的方法来分配。
B  4个姑姑依照1985年分配土地的家庭户口名单,将补偿金17万多 分成7份。我们母子三人没有份,只获得父亲和奶奶的份额,
C  我主张应该依照 1997年办理的《土地延长承包证》的家庭名单来分配补偿金(包括未分到户的村集体土地和已经分到户的承包地)和安置地,另外还主张4个姑姑应该少分或者不分。
  
  按照姑姑的分配方法,我们母子三人只能获得七分之二,如果按照我的主张,我们母子三人能获得二分之一以上, 
 请问各位律师 如果我去法院诉讼,能否成功。或者说应该怎么分配才合理?
 谢谢大家
问题补充:
4个姑姑见钱眼开,已经不要亲情了,多次找她们协商,她们执意按照她们的分配方法来分配补偿金和安置地,她们还说她们不要奶奶的份额已经是仁至义尽了,气死我了。

 我认为村委会和4个姑姑侵犯我们母子三人的承包经营权。应该依照 1997年办理的《土地延长承包证》的家庭名单,平等分配未分到户的村集体土地补偿(每人630元)和已经分到户的承包地补偿(17万多+安置地)。并质疑4个姑姑是否有权分享补偿金和安置地。
 
 我打算向法院起诉,在这之前先征求各位律师的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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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9月05日 23时18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首先,根据上述规定,您要确定当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你们是否具备资格,如果补偿方案是按照当时即1985年承包土地时的人口进行,那么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谁的名字,谁就有权分配。
    其次,针对您所说的依照 1997年办理的《土地延长承包证》的家庭名单来分配补偿金(包括未分到户的村集体土地和已经分到户的承包地)和安置地,那么这个当时村委会是否重新确定补偿安置方案?这个您要核实清楚,如果没有,那么需要村委会作出合理解释;
    最后,关键的问题,就是要去村委会详细了解1997年是否确定了安置补偿方案,如果没有,那么您的主张可能很难得到支持。
    这种问题,先家人协商处理,当然,由村委会出面做工作,平和解决问题是关键。如果您无法与村委会得到合理解释,那么最好与四个姑姑协商解决问题,对于补偿款你们同意按照姑姑分配方案进行,但是安置地全部由您享有,这样可以平衡矛盾。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满意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追问:

4个姑姑见钱眼开,多次协商都不愿意让我们家一点,我们承包的土地,分到的安置地有150平方米,市场价每平方米4000元,几个姑姑不愿意协商,执意依照1985年村委会分配土地的名单来分配,拒绝分给我们母子三人(4个姑姑为了钱已经不要亲情了)。试问:母亲耕种了20多年的承包地,我们母子三人户口一直在原地,竟然比不上 已经出嫁多年,户口也早已经迁出,从未耕种的4个姑姑??

回答:

您好,所以我让您去找村委会问清楚问什么1997年没有确定补偿安置方案,这个也很关键,当然对于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来讲,您是应该享有的。
如果如村委会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将村委会和4个姑姑一起作为被告,侵犯您土地承包经营权起诉到法院,希望您能够争取到属于自己的权利。

追问:

我已经具体询问了村委会的解释,她们的解释是 1997年办理的《土地延长承包证》是在 1985年分配的基础上延长的。 而且我奶奶,父亲已经去世,另外我和弟弟在1995年户口转移到爷爷的户口里(非农业户口),到如果告到法庭,可能我们家只有我母亲的名额,因为已经去世的奶奶,父亲的份额不能继承。。。 您的解答是所有解答的人中最好的,最佳答案给你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分析比较透彻, 指明了方向,,通过您的指点,我询问了村委会 以及本地的多个律师事务所,,决定放弃起诉,,谢谢你的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5 21:56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土地被征用补偿应该直接分配补偿到家庭,然后在家庭成员中协商分配。
追问:

领钱的那个姑姑是代表我们几个人一起领的,这没有问题。 关键在于 家庭成员协商分配 意见不一。请看原文 ABC

回答:

协商不能解决,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为宜。

追问:

我正打算向法院起诉村委会和4个姑姑侵犯我们母子三人的承包经营权。我想在起诉之前征求各位律师的意见。谢谢

回答:

是村上剥夺了你的权益告村委会,是你姑姑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告你姑姑,如果相互扯皮,可以一块告,最后交法院裁决。

回复时间: 2014-09-05 22:58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关键的问题其实集中在村委会的补偿方案的问题,如果补偿方案是按照当时即1985年承包土地时的人口进行,那么就是当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有谁的姓名,谁就有权利享有该承包土地征地的补偿款及安置地;
    2、你所说的对方几人多年没有经营土地,户口也转走了等等问题,不应当享有该次拆迁的利益,归根结底都是村委会制定的补偿方案有问题,你们没有分得土地,就没有相应的权利了?这件事情可以找村委会质询,因为这已经侵犯了你们的权益;
    3、对于村委会按照既定的方案发放补偿款,那么根据当年的情况予以处理,你的几个姑姑的分法是可以说通的;
    4、你们可以找村委会评论,既然1997年办理过一次延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那么就应当按照这一次的情况为标准制定补偿方案;
    5、如果你们不能推翻村委会的补偿方案,那么只能按照你姑姑的方案进行,但是还是有协商的余地的。
    但是根据这样的情况,你欲起诉要求重新分配我觉得没有依据。
    因此,本律师觉得你们要想争取权益,还得从源头找村委会,看是否能够获得其他相应的权利;
    对于安置地,应当是属于本村的户口才能够享有的,安置地应当没有你的三个城镇的姑姑和你表姐的,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只能是本村集体的人才能够享有。
    总之,如果你们不与村委会理论的话,那么最好协商解决该问题,你们可以同意补偿款按照你姑姑等的方法进行分割,但是安置地全部由你们享有,这样有利于和谐相处以及问题的解决。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某些方面纯属个人意见,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追问:

4个姑姑见钱眼开,多次协商都不愿意让我们家一点,我们承包的土地,分到的安置地有150平方米,市场价每平方米4000元,我多次找她们协商,她们执意依照1985年村委会分配土地的名单来分配,拒绝分给我们母子三人(4个姑姑为了钱已经不要亲情了)。试问:母亲耕种了20多年的承包地,我们母子三人户口一直在原地,竟然比不上 已经出嫁多年,户口也早已经迁出,从未耕种的4个姑姑??要求重新分配怎么会没有依据,我欲起诉4个姑姑和村委会侵犯我们母子三人合法的承包经营权。要求重新分配。对于安置地,如果真如你所说“3个城镇姑姑和表姐没有份”那我就很欣慰了,因为安置地很值钱,

回答:

对,你们可以起诉村委会,村委会侵权,制定的补偿方案没有考虑你们的利益,起诉村委会应当属于行政诉讼,而你们与你几个姑姑之间是民事纠纷,所以如果你们起诉村委会赢了官司,补偿款就应当由村委会统一分配,这样才合理合法,你们还是找村委会要求支付你们的补偿款即可,也就避免了与你几个姑姑的直接接触。
建议还是找当地的律师为你们提供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 2014-09-06 00:02
看你姑姑是否符合分配条件 不符合 可以起诉要求退还
追问:

可是 《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四节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无论是1985年的集体分配,还是1997年的承包地都有4个姑姑的名字,想不分给4个姑姑,难咯,

回复时间: 2014-09-06 00:18
1、对2013年征收补偿没有意见,只是对原大家庭内部17万多元补偿款和150平方米安置地的分配有很大分歧?
2、本村的姑父是否属大家庭上门女婿,你父亲去世后谁成为村里公认的大家庭户主?
3、大家庭全体成员在2013年征收前有没有正式分家析产?
4、……
追问:

答:1 对的, 其实对村委会分配未分到户的村集体土地也有意见,因为我们母子三人1987年至今一直是村集体一员,但由于数额较小(每人才630元),所以不打算追究,
2 请注意看“事实5”,没有上门女婿,4个姑姑在2002年先后转出户口,父亲去世后,公认的老家家庭户主是我母亲
3 2013之前老家户口只有我们母子三人了,其他人要么死了,要么户口已经转出, 没有正式分家产
4 ……

回答:

5、既然你母亲是户主,这17万多元补偿款应由你母亲领取、保管,并主持大家庭民主会议投票或抽签分配?
6、既然没有正式分家析产,是否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提出分家析产的主张?
7、其中150米安置地是按照2013年村里现有的家庭户分配,还是按照原老家宅基地面积换地安置?
8、既然奶奶、父亲去世后一直没有分配遗产,是否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主张遗产继承?
9、……

追问:

答 5 补偿款是领取是 大家庭推举的一个姑姑为代表去领取的,这没有问题,,4个姑姑见钱眼开,不要亲情。多次找她们协商,她们执意按她们的方法来分配补偿金和安置地。
6 正考虑向法院起诉,所以才向各位资深律师咨询,分家析产我不敢,因为我现在住的房子是爷爷奶奶留下来的遗产,几个姑姑也有份
7 150平方米安置地 是按照被征收的承包地的面积来计算的,每亩地给66平方米的安置地,可以盖楼房,市场价每平方米4000元
8 请看原文结尾“B”,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9 ……

回复时间: 2014-09-06 07:48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土地被征用补偿应该直接分配补偿到家庭,然后在家庭成员中协商分配。
追问:

1 村委会在分配未分配到户的集体土地时,不分给我们母子3人,理由是 我们是新增人口,1985年分配土地没有我们的名字,是否侵犯我们母子三人的合法权益。
2 在家庭分配中,几个姑姑是否侵犯我们母子3人获得征地补偿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4-09-06 09:46
国家征用和分配是两个法律问题:
  你要先找村委会查明1997年是否有确定补偿安置方案,并查明原因,对于你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来讲,是应该享有权利的。
  如果与村委会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将村委会和4个姑姑一起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他们对你承担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9-06 13:36
1、你们的土地征用补偿,应该按照1997年的家庭8人承包合同进行补偿,如果是按照85年承包合同7人补偿,是不合理的;2、按照97 承包补偿,如果按照合同规定应该有你4个姑姑的份额,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 4个姑姑于1984~1995年先后出嫁,一个姑姑嫁在本村(已经按照婆婆家取得承包地补偿了),另外3个姑姑嫁到城里属于城镇居民,2002年前后已经将户口迁至城镇,实际上97年承包合同时他们已经不是家庭承包的成员了,他们不应该享受,承包地补偿;3、你父亲去世,你的母亲应该是家庭承包的户主,村委会将补偿金给付实际上已经不是家庭承包人的姑姑,是违法的侵权的;4、你母亲和实际的家庭承包人,应该起诉”村委会和领取并掌握补偿金的姑姑;5、我的意见应该起诉,如果你陈述的事实属实,又有证据证明,胜算很大的,应该聘请律师维护权益。
追问:

您的回答一身见血,分析透彻,中秋过后我去聘请一律师,上法庭后看结果,,如果你说的对, 我就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答:

祝你好运。。。

回复时间: 2014-09-07 15:25
如果你去法院诉讼,能成功。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所以,1997年办理了《土地延长承包证》,属于家庭承包,户主是你父亲,家庭成员有:父母,你和弟弟,4个姑姑,一共8人,就按8人分。
回复时间: 2014-09-08 23:28
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因此你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9-09 10:58
可以起诉。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14-09-09 15:52
应该将拆迁相关权益和你进行分割,若她们拒绝分割就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9-10 10:15
你好,按照1997年的为准,至于已经去世的人的份额,作为遗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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