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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户口迁入当地已经十年,原户籍有田地及山林,在现在居住的地方能享受集体财产的分配吗?

 09-06 11:13  悬赏 0  发布者:程六蓉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安徽 回答:(1)
我老公与十年前将户口迁到先居住地,之前村里有分配过集体财产四次,这次土地征用金额较大,村民大部分反对我们参与分配集体财产,我们真的不能参与吗?法律有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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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安徽-阜阳]
  • 崔辉群律师
  • 电话:13966580778/13955854504
  • 36784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09月06日 11时14分
你们可以参与分配,
追问:

但是现在办事处不愿调解,说村民自治,老百姓不同意我们就分配不了集体补偿款,另外村民说我们愿居住地有田地与山林,但是我认为我在现居住地应当享受集体财产的分配,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崔律师的回答!您回答问题的速度很快,能让当事人尽快的得到答案,老百姓需要您这样的在线律师,谢谢!
评论者:崔辉群律师
时间:2014-09-07 10:00
谢谢你的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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