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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时效

广东-东莞 12-04 23:30  悬赏 0  发布者:mbL820 回答:(4)
我哥死后留有一房产,现在15年了,父母才提出要继承遗产,嫂子和律师都说继承权诉讼时效以过,不能胜诉了,是吗?我们不敢提出上诉了,80万的房产,就只能由她的良心给个8万了,这合理吗?(我哥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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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4 23:53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如果你嫂子一直不处理房产你父母也一直没有主张继承,那么,从你父母提起继承之日起两年内,都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继承.
回复时间: 2010-12-04 23:55
我国继承法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一,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继承人不知道或者无法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自继承开始之日起20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继承权的诉讼,逾期则无权起诉。20年为最长的期限。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所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第二,关于继承权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以及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2年之内 ,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或者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失败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从中断时起,以前经过的期间不再计算;如有必要,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你们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才提出分遗产呢?是不是房子要拆迁了?
回复时间: 2010-12-05 22:47
此问题回复过了。
回复时间: 2010-12-06 00:20
遗产析产案件,分割前一直属于共有状态,现在可要求分割,属于物权范畴,无时效限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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