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朱君秀  王骏凯  宋昕  
该问题已关闭

法医鉴定有水分

河南-焦作 09-19 22:43  悬赏 0  发布者:dmz333 给我留言  回答:(2)
法医鉴定有水分我该怎么办?

2014年7月31日晚凌晨2时左右,被多人殴打致伤,早上9时左右入住武陟县人民医院外2科,经检查CT所示:左眼眶内侧壁骨折,左侧筛窦积液,双侧颌面部软组织损伤,2014年8月6日在市中心医院CT()报告:右侧上颌窦前壁骨折,波及右眼眶下壁前缘,右侧上颌窦外侧壁骨折,右侧眼眶外侧壁骨折,双侧下鼻甲肥大,鼻中隔局限性向左侧偏曲。2014年8月6日市第二人民医院CT(1)报告:右侧眼眶外侧壁及下壁、上颌窦前壁、外侧壁多处骨折,右侧上颌窦内壁小囊肿,两侧下鼻甲肥大、右侧中鼻甲呈泡状鼻甲。

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2.3.g条之规定,本人五处骨折损伤程度应该评定为轻伤一级。
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2.4.f条之规定,本人右眼眶外壁骨折损伤程度应该评定为轻伤二级。
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2.4.f条之规定,本人右眼眶下壁骨折损伤程度应该评定为轻伤二级。
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2.4.f条之规定,本人右侧上颌窦前臂骨折损伤程度应该评定为轻伤二级。
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2.4.f条之规定,本人外侧壁骨折损伤程度应该评定为轻伤二级
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5.d条之规定,本人左眼眶内侧壁骨折损伤程本人左眼眶内侧壁骨折损伤程度应该评定为轻微伤
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1.4.b条之规定,本人小腿皮肤裂伤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5.e条之规定,本人眼部挫伤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法医鉴定报告的结论为:左眼眶内壁未见明显骨折线,右眼眶外侧壁及上颌窦前外侧壁骨折与本次外伤关系不能认定。

而法医的结论确是轻微伤? 对方找的好像有熟人

鉴定报告里为何不提及我的右眼眶下壁?
明明是被多人殴打致伤,为什么最重要的病情法医却说与此次外伤无关?
用红线标记的,什么叫不能认定? 模棱两可的不能认定是在推脱责任?
事发以后我在医院住院,对方却该吃吃该喝喝,派出所也没有对其行政拘留,这是为何?

我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9 23:03
你好,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回复时间: 2014-09-20 12:38
申请重新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福建南平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72376
浙江 杭州
人气:440928
江苏 无锡
人气:1186
陕西 西安
人气:145703
广东 深圳
人气:135238
福建 厦门
人气:12124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