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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事宜

四川-攀枝花 09-30 10:38  悬赏 20  发布者:113114…… 给我留言  回答:(9)
前段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全责。造成损失如下:1、己方车损,在修理;2、对方车损,已商定为报废;3、对方人伤,已出院,但明确要等3月后做伤残鉴定。
有以下疑问:1、理赔是等事情全部了结之后进行?还是可以分开,如己方车修好,理赔车;对方车报废,理赔对方;伤残鉴定后,理赔三者。2、当时在交警队协商解决时,对方要求伤残鉴定,取钢板后再进行,若时间,超过一年,是否会影响保险理赔。3、养伤期间,是否还需要向对方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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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9-30 10:54
先保险理赔
回复时间: 2014-09-30 17:13
您好,可以先理赔你的损失。对方的损失由对方向法院起诉主张。你可以不垫付任何费用。
回复时间: 2014-09-30 10:43
你好,先保险理赔
回复时间: 2014-09-30 10:43
你好!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就你的描述来看,建议及时处理相关事宜,避免过了诉讼时效
回复时间: 2014-09-30 10:44
你好,若对方要求不合理,可以拒绝支付。
回复时间: 2014-09-30 10:46
你好,先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及时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9-30 11:14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诉讼时效是一年,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协议先支付费用,不足部分,肇事者补足
回复时间: 2014-09-30 11:15
建议先通知保险公司理赔,医疗费用可以垫付,但应保管好医疗费发票或收据。
回复时间: 2014-09-3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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