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行政诉讼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刘哲  魏伟  
已解决问题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徇私枉法,把伤残军人的房产违规变更给另一个死人,死人竟然签合同

 10-25 14:34  悬赏 0  发布者:yanzey……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亳州 回答:(2)
我叫翟素华,是已故燕有方的妻子。现年81岁,家住涡阳县城关镇涡河东路52-1户,直至现在子孙四代一直居住在此。燕有方,1983年离休。离休后县政府特批三间屋的土地作为居住地,自行建盖。1988年对其翻盖至二层楼房,一家四口至今居住。2005年燕有方因突发性心脏病去世。   
    2007年6月24日,马利亚和李成富(涡阳县质量监督局上班)拿着一份联合开发协议,找到了年近80岁的翟素华(燕有方的妻子),对她说:“你家房屋这么破旧,我看你们也没有能力进行翻盖,光交出让金就够你们借的,不如交给我们,我们有人,有钱,有能力给你开发,到时候还原一二层,你们擎等着住新房子就好。”翟素华被这二人绕的晕乎乎的,想到自己家的经济条件,自己盖是不可能的,别人开发,不掏钱住新房。肯定愿意,就痛快的签订了二人事先准备好的开发协议,并且把燕有方名下的土地使用证交给二人。
   直至2010年1月16日马利亚因病去世。建房的事情没有任何进展,翟素华有所顾忌,想问其要回自己的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可交给马利亚的土地使用证也不知去向。
    2013年10月29日,燕有方的儿子燕群在查询土地档案时,发现燕有方名下的国有土地已经变更为马利亚名下,土地档案资料显示,马利亚不仅伪造了1998年6月10日同燕有方签订土地及房屋买卖协议,而且土地档案中该买卖协议只是复印件,并没有原件。土地管理局竟拿复印件作为原件存档,并且作为有效的证明,县政府也没有依据相关法律对买卖双方核实,也没有调查马利亚伪造的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只有复印件,而且复印件并没有土管局的公章,也没有对复印件调查人员的签字和手印。只有马利亚自己证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马利亚只是个老百姓,有什么权利可以自己证明与原件一致。是谁给了他那么大的权力。   
    马利亚所居住的派出所户籍室证明,马利亚于2010年1月16日死亡。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4月19日却同死亡的马利亚签定了国土土地使用合同。很明显,合同是伪造的。县政府在没有严格依法审查的情况下,依据伪造的资料,将燕有方名下的国有土地证违规变更到已经死亡的马利亚。
 请问律师,土管局和死人签合同,给死人办证,是不是违法行为?
   土管局拿复印件当原件用,有没有法律效应?律师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0月25日 15时02分
你好,报警处理,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25 15:30
建议起诉处理
评论者:yanzeyu2012 给我留言
时间:2014-10-25 16:18
谢谢您的建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山西太原
北京朝阳区
辽宁沈阳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1513
湖南 长沙
人气:541313
辽宁 大连
人气:1193489
山西 太原
人气:49734
重庆 渝中
人气:395918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635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