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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人在北京,想要设立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但是鉴于之前从未有过开设公司的经验,加之对房地产行

 11-06 13:52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内蒙古-内蒙古 回答:(1)
你好。我现在人在北京,想要设立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但是鉴于之前从未有过开设公司的经验,加之对房地产行业不是很熟悉,所以想问一下律师,是不是一定得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才行?这个证书在民事审判纠纷中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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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1月06日 13时59分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一、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建设部最近颁布了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将在今年8月底之前完成清理换证工作。 明文规定了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应当是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核发资质证书,才具有完整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 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与他人签订的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内容的合同,应当认定其主体资格不合格而无法律效力。 三、虽然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但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当认定其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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