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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工伤的医疗费报销问题

甘肃 11-06 18:28  悬赏 20  发布者:dd_rui…… 给我留言  回答:(5)
请问,我在单位安排体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两个电动车相撞,造成我脾脏摘除,交警认定责任为各50%,医药费花了3万,现在已经认定为工伤,就医疗费而言,能不能获得工伤保险理赔,因为撞我的那个人没有赔偿能力,到现在为止,没有赔偿我医疗费。工伤认定已经下来了, 但是我拿着医疗费用的收据和用药清单去报医疗费 ,不给我报销 ,说是交通事故涉及到第三方, 要第三方赔偿医疗费, 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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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06 18:48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4-11-06 18:31
你好,已经回答
回复时间: 2014-11-06 20:11
可以。
回复时间: 2014-11-07 09:29
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11-07 16:17
你好,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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