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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怎样才能得到公平处理

云南-思茅 11-25 15:32  悬赏 0  发布者:wuguix……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原来是墨江县龙潭乡小学的校长,因涉嫌贪污被判二年缓刑三年,现发现墨江县检察院非法弄证据,疲劳审问,诱供等非法手段审案。
在2013年3月22日晚上被墨江检察院强制关押到检察院里审问,26日下午才把我送到学校去,然后办理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不间断的轮流审问我,不让睡觉,不让洗漱,不断的威胁我要把我送进拘留所去,我写了一些我在工作中的各种情况,但他们不同意,他们(代坚副检察长,吴智远,冯某某此人现在调到县法院刑庭庭长,张杰)不断诱导我说我是拿了学校的钱,并不是借的私款,那样承认了就可以回家了,误导我将我借的私款变成了拿学校的公款。直到25日我就依了他们,把我借的私款变成了“拿”,26日上午所谓的录口供也是他们(吴智远,刘恩海)要我照着他们的材料念的,之后就签字画押。直到下午才将我送回了学校,才让我见到了我的家人。(法院把材料写成“另查明,被告人吴桂雄于2013年3月22日接到墨江县人民检察院要求配合调查的通知后,于2013年3月23日以自书的形式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于2013年3月24日到检察机关接受调查。)
之后还做过多次的口供材料,其中有一次公诉科的徐阳叫我去做口供,我去后是一名工作人员记录的,但拿给徐阳看后好像不是很满意,说了一句“不是这样的呀?你要让他说成是拿的”,但随后也没叫我重做(这一份材料好像并不在卷宗里)。就是因为我把事实说出来了,我是如实的说:我是借食堂经营者的钱,后被总务主任算到学校来了,但我告诉了总务主任随后就还。就这么一个事实,让代坚副检察长多次找我谈话,说我翻供,如果在这样翻供的话,我就难办了,就会去坐牢了。同时还告诉我,你说得清楚就不需要去请律师,当时我还问,我可以请证人出庭作证吗?代副检察长说,证人是法院叫的,有必要法官会去叫的,说我没有权利去叫。也正是由于相信了这个人的话,我没有请律师,也没有找证人,也没有如实的说,就依照他们的说法(我是拿学校的钱)在法庭上陈诉。当一审结果出来后,我傻眼了。这个时候我才去向律师咨询,律师说已经晚了,说我走进了检察院的圈套里了。没有把握的前提下我就随便找了一个律师帮我上诉,可想而知结果是一样的。之后我就听很多律师说(包括法官)只有找到食堂经营者要他们出庭作证才有可能翻案。于是我就在春节期间不辞千里来到湖南,找到当事人(之前检察院的代副检察长、吴智远说我不能跟他们联系的)。他们才说出来了事情的真相,原来他们向检察院写的材料是检察院反贪局的人发短信要他们照抄的,同时还说抄写的人是经营者的妈妈,按手印是他们夫妻两。(这些我都经过当事人同意录音了。)同时他们也写了一份证明说我是向他借的私款,我就拿着这份材料去申诉,但我没有得到好的消息,“驳回申诉”。之后我就去找总务主任,他也同样说当时他说知道我是借的私款,但检察院的代副检察长不让写,要他写成是“拿”。就这些关键的地方被检察院的人非法弄成了证据链紧凑,让我无法申冤。
现在我想通过合法的程序来申诉,但又不知该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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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25 15:50
有证据可以投诉。
回复时间: 2014-11-25 17:16
新华区和平西路水源街口东南角
回复时间: 2014-11-29 10:43
1、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3、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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