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公司收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李波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原股东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贵州-六盘水 12-02 16:20  悬赏 0  发布者:hwei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公司为了完成兼并重组的任务,收购了一煤矿的采矿权,并经省国土厅转让公示后办理了变更后的采矿权证,因只收购了采矿权,所以至今营业执照未办理变更手续,今天接到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说我们在收购前的法人有未付清的货款,现我公司为第三人要求履行前法人的义务,请问我公司该承担吗?营业执照未办理变更也要承担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02 16:25
实际承担要根据协议。在法律上你们有义务承担。
回复时间: 2014-12-02 16:26
承担;
回复时间: 2014-12-02 16:31
并非股权收购,你公司不需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2-03 09:57
有义务承担,承担后可找之前的转让人追偿。
回复时间: 2014-12-03 12:32
有可能需要承担还款义务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北京朝阳区
江西南昌市
河北保定
安徽合肥
广西南宁
山西太原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5587
湖南 长沙
人气:539173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3212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4972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2078
辽宁 锦州
人气:43831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3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