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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60老人上班 交通事故,工伤不受理,雇员人身损害赔偿?

广东-佛山 12-22 14:01  悬赏 10  发布者:fy2005…… 给我留言  回答:(6)
一年过60老人 上班时 发生交通事故,他负主要责任。赔偿了,但他也受伤。两个十级,申请工伤,不受理,按照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能否索赔?
问题补充:
劳动局以老人已过60为由,不当劳动者处理,明确不受理工伤,只能按照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处理,但问题是在雇佣关系中并没有上下班的雇佣活动范围,法律无此规定,参照工伤处理,可能不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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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2-22 14:07
应按人身损害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0-12-22 14:04
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来诉讼
回复时间: 2010-12-22 14:04
按照新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如果满足这个条件按照道理应该进行工伤认定,具体看情节了!

回复时间: 2010-12-22 14:06
可以,他的损害赔偿计算后,由自己承担主要责任,再由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回复时间: 2010-12-22 14:07
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不予工伤认定的决定
回复时间: 2010-12-22 22:06
1、个人认为不属于工伤,因为伤者不属于劳动者
2、按雇佣关系来处理的话,上下班受伤一般不认为属于从事雇佣活动受伤。
具体的欢迎联系本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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