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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买房.成烂尾楼

河南-安阳 12-15 19:38  悬赏 0  发布者:孙庆斌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们是光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的正当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我们要寻求应得的公平!正义!我们以死抗争!
事件的起因源于我们购买了香洲名郡A区(二期)的商品房。
香洲名郡A区(二期)项目位于梅东路南头西侧,钢三路与金华街交叉口西南,紧邻安阳市龙安区行政办公大楼。占地106亩,建设规模约16.6万平方米,小区内31栋楼,共有1204套,均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无任何抵押。目前已经销售住宅1081套,其中全款817套,预订264套,销售比例89.78%。主体工程已封顶、外保温基本做完,目前处于大面积停工状态。
此项目建设方为安阳市贞元置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安阳市贞元集团。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承建方为河南龙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三标段承建方为河南星荣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安阳市贞元集团是本地一家集新能源与房地产开发为一体的企业,在安阳已有近20年历史。一直以来,其公司新能源板块就以非法集资的形式进行生产运营。房地产板块也通过《订房协议书》的形式进行变相融资,在预售证办理之前就以种种手段收取购房人数额不等的订房款。
其开发的香洲名郡A区住宅项目于2008年开工建设,其间几经波折,因各种原因停工时间长达半年多。在房屋预售证批复以前,此项目就以《订房协议书》的形式收取购房户近1亿元的订房款。2011年10月底,贞元置业公司突然发布公告称,香洲名郡A区房屋全部打七折售卖,但是购房人必须在10月30日和31日两天内以现金形式全额交付打折后的房款。在这种大幅度优惠条件下,通过东挪西凑,近80%购房者均全额交付了购房款。仅此一次,开发公司便又收取了近2亿人民币的房款。
但是,在此次打折活动结束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也就是在2011年11月底,小区工地便因欠付工程款而陷入全面停工。至今,小区已经全面停工达两年半之久,而预售合同所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12年06月30日。我们想问:老百姓交给开发公司的购房款都去哪了?本应对预售账户资金进行监管的政府有关部门都去哪了?
小区陷入全面停工后,开发公司不仅没有采取任何积极的补救措施,反而变本加厉,用小区未售的房屋折价冲抵新能源板块的非法集资款。在2012年一年间,至少冲抵了近50套房屋,使得小区更加雪上加霜。购房百姓屡次向开放商讨要说法无果,竟遭到开发公司安保人员的殴打。眼见工地没有任何动静,住房无望,无奈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人民法院竟然不予立案!试问,公理何在!!国法何在?? 
2012年底,经过多方申诉、抗争,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小区内一些积极的业主便仿效其它城市的做法,成立了业主自救委员会。试图通过这个组织把大家团结起来进行自救。在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下,小区业主通过数次上访,得到了安阳市政府的关注。责成安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和龙安区政府共同参与组织小区的自救工作。
2013年初,成立龙安区香洲名郡A区自救工作组。通过对小区情况的摸底调查,自救工作组制订了工作计划。首先由业主自筹资金推动小区全面复工,然后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和龙安区工作组共同出面为小区协调公积金贷款,一旦住房公积金贷款下放,则小区建设便能持续进行。当年3月初开始收取业主自救金,至16日,共计收取了1400多万元的自救资金。然后便由龙安区自救工作组、贞元置业公司、业主自救委员会三方共同组织开始自救施工。在此期间贞元置业公司不仅一毛不拔,还以各种理由耍赖、不予配合工作。更甚者,无耻的要求业主自救委员会给他们项目部人员开工资。如果不满足他们的要求,便不给予任何配合,甚至使绊子故意阻碍自救工作的进展。为了自救工作的大局,我们最终做出了让步。
2013年底,在经历了近一年磕磕绊绊的自救后,业主筹集的自救金已经消耗殆尽。但是,龙安区自救工作组和安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承诺给予协调下放的公积金却丝毫未见动静。面对这种局面,业主们心急如焚,在这一年内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是被各个部门之间来回踢球。忙活了一年,没有见到一分钱公积金入账。2014年初,自救资金花完,施工方拿不到应得工程款,工程再次陷入全面停工。
在此过程中,本应充当主角的开发公司却安之若素,不仅不积极进行配合,反而置身事外,视购房人的利益如无物。最后,还干了一件荒唐之极的事,导致小区自救工作全面进入了一个死局。
整个事件是这样的。贞元集团下属有两大开发公司:贞元置业和新都世纪。香洲名郡项目属于贞元置业旗下,分成三期建设,称为香洲名郡A、B、C区。B区率先建设,已经建成,遗留大量问题至今未能解决;A区为二期工程,烂尾至今;C区未能启动,已经收取近百户业主购房款,完全烂尾。2013年底时,贞元集团与郑州某家投资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将贞元置业和新都世纪旗下共7块未开发土地打包,进行合作开发。由于贞元集团已经完全丧失信誉,为保障资金安全,投资方要求贞元集团将贞元置业和新都世纪这两个公司法人变更为投资方,待完成合作后再变更回来。然后在所有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贞元集团和投资方完成了法人变更手续。2013年12月份,我们小区有几份合同需要找开发公司盖章,结果被告知:公司已经易主,公章被投资方收走,没法盖章了!我们找到投资方公司时,对方告知:我们根本不知道贞元置业旗下有你们这个项目,合作协议中没有涉及,我们不会给你们盖章的!至此,我们才知道:贞元集团将我们小区所属的开发公司移交给投资方时,并未将香洲名郡A区和香洲名郡B区的项目进行移交!对方的合作协议中没有我们项目,人家不管我们办手续的事,贞元集团没有了开发公司,更无法为我们办理任何手续。我们小区的项目成了三无项目,上不着天下不着地!!之前签署的购房合同,因为开发公司的法人与实际不符,变得不伦不类!!自救工作自此陷入了死局。
面对如此局面,我们不甘心就此放弃,于是再次组织业主找到政府相关部门。最终,通过一次次申诉,这家投资公司答应给予我们自救工作以支持,可以先行垫付一部分工程款,待我们公积金下放后再行归还。过了不久,当我们再找到这家投资公司时,对方却提出了一个致命问题:贞元置业法人变更的手续尚未办完,这将直接影响公积金手续的申报,没有后续公积金贷款的支持,投资方质疑我们的还款能力,不敢贸然借出资金。而阻碍法人手续变更的关键环节是税务登记证的变更。由于贞元集团已经有几年未进行营业税申报,拖欠大量税款。但在投资方办理法人变更前期,其财务人员却突然向税务部门提交了贞元置业近几年的营业报表,意在耍赖将之前欠税转嫁给投资方。于是,税务部门对贞元置业下达了催税通知单。投资方自然不认这笔账,拒绝承担此笔税款。在欠税的情况下,税务部门拒绝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手续,于是事情再次陷入僵局。
现在我们小区已经走投无路,没有了开发公司、签不了购房合同、没有后续资金跟进、没有工程技术人员、没有监理方、保障不了施工质量等等。
造成今天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商品房买卖作为正常的市场行为,开发公司无法无天,收钱不交房,还一味抵赖,丧失企业最起码的诚信以及社会责任。试想,日常生活中,如果消费者掏钱买东西,商家收了钱却推三阻四不给东西,这是什么性质的行为?二、安阳市政府相关单位行政不作为,不能有效履行其对企业的监督和监管职能。出了问题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为群众排忧解难,而是站在息事宁人的角度去和稀泥,去保护企业,进而损害老百姓的利益。试问,开放商收钱不交房,购房者属于弱势群体,没有行政执行力,拿流氓企业无能为力。可是收了购房者契税的人民政府不该管吗?就是黑社会收了我们保护费也能给撑撑腰,人民政府能干什么?还不如黑社会吗?
习总书记上任以来,一直提倡导各级官员改变工作作风,杜绝“四风”方面的问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也已经开展很长时间了,我们不想看到各级政府只是撸撸袖子、抡抡膀子、扯扯嗓子、喊喊号子,我们要看行动!谁转变过工作作风?谁践行过群众路线?谁知道交钱五年住不上房子的家庭在承担着怎样的压力?谁知道有多少人因为交不了房子连婚都没法结?谁知道有几个老人至死也没能住上花掉毕生积蓄买的房子?谁知道有多少家庭至今还没还上买房欠下的债?谁知道有多少夫妻为此婚姻破裂、分道扬镳?谁曾我们小区购房户中走访一下?谁又知道在我们这个群体里深埋着多少血泪!
坚决拥护我党的领导权,坚决捍卫个人的生存权!这不是一句简简单单的口号,我们坚决践行!政府不作为,我们就告政府!企业不负责任,我们就找企业!中国还是有法理的!中国还是有公道的!一千多个家庭的正当权益要坚决捍卫!宪法赋予我们数千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益不容欺辱!
我们,要住房子!我们,要生存!我们,誓死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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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1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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