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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与原工作单位因年收入结算存在异议

 12-18 21:35  悬赏 10  发布者:lxp111…… 给我留言 地区:宁夏-石嘴山 回答:(2)
本人所在原工作单位为一家设计单位,因个人问题于本年度9月份从原单位离职,因原单位员工个人收入采用计量值,年度结算收入经告知与本人预想相去甚远。且原单位的员工个人收入核算系统体制原则等相对保密,本人无法直接找证据去核算本人年度收入分配的合理性。如果要采用法律的方式来比较公正的核算,应该通过什么途径??
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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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2月19日 08时19分
建议劳动仲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这样的事一般都是商议无果或自己投诉无门,所以最好劳动仲裁。但我们普通员工一般都不清楚办事的法律程序或感觉法律程序繁琐,劳心劳力,最终也不见得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中国的法律早该切实实施起来,让人人都守法,人人都懂法,人人都不敢违法的程度。如果一个人的正当权益无处申诉,得不到保护,开始他可能积怨与一个人,时间长了,他会积怨与一群人,积怨与整个社会。恳请法律工作者能切实为我们这个时代法律做出贡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19 07:44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司法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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