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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转让前的手续问题

河北 12-24 17:28  悬赏 0  发布者:新王老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父母已经过世,遗留房产如果办理产权过户公证,如何办理?我是老大,还有弟弟妹妹,产权过户给三人后,房产转让时,有必要通过再次公证吗?可以委托其中一人全权办理转让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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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2-24 18:30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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