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可为劳动争议日?
广东-广州 04-13 22:27 悬赏 0 发布者:susant…… 给我留言 回答:(1)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是不是能象下面这样理解?
没有签合同而产生支付双倍工资 属于工资范畴 所以除非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要不然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就是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是不是能象下面这样理解?
没有签合同而产生支付双倍工资 属于工资范畴 所以除非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要不然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就是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刘海鹰)(2024-02-25)·工厂培训和试岗是没有工资的吗?
- (王高强)(2024-01-31)·风险保证金
- (刘海鹰)(2024-01-26)·劳动纠纷/争议
- (罗雨晴)(2024-01-11)·工资结清证明给写了老板拿钱不够工人了,提前说好写了就给发钱现
- (陈利厚)(2023-11-14)·怀孕保胎员工,公司应该怎么处理才能规避劳资风险
- (王高强)(2023-10-08)·您好,是这样,2022年12月30从公司离职时我们签了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