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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群殴伤人,从犯是未成年人且未动手如何处罚?

 01-13 14:04  悬赏 20  发布者:星子引 给我留言 地区:宁夏-石嘴山 回答:(4)
我儿子17岁,被人无故殴打。后五个朋友为其出气,拿刀砍掉了一个人的耳朵,还砍伤了手臂。我儿子跟去了但是没动手,只是站在一旁观看。动手之前,是朋友让我儿子去把朋友的刀拿来的,这种情况下,怎么样才能让我儿子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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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1月13日 17时09分
您好,属于从犯,犯罪事实明确,证据确凿,达到立案标准,就会判决承担刑事责任。法院量刑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办理取保候审;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13 14:22
您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
追问:

请问,这种情况庭讯时该如何陈述,才容易获得法官的同情,减轻或免于处罚?孩子无前科。

回复时间: 2015-01-13 14:27
你好,属于从犯,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5-01-14 23:23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你儿子要承担刑事责任,不会免于刑事处罚。建议积极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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