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陈晓云  李保忠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房产过户

河南 01-10 12:30  悬赏 0  发布者:951753……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04年在王某手中买得房产一处,是国有划拔性质的二层独院。当时王某也曾给我出具了过户手续,由于某种原因我没有过户,现在我想房产本过户,王某却以曾经出具过手续为借口,不再签字。并且说给他拿两万元就给我办理过户,否则不会在过户手续上签字,他的要求合理吗?我该怎么办。当时买房时出具的有收具,有协议,这些能做为法律证据证明这房子是我的吗?如果我走法律途径是否有权要求他再次配合我房产过户。若不过户,房子将来若是被开发,我是否会有纠纷。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0 12:36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过户,如不过户,则无法确认你对房子的所有权,会有很大风险。
回复时间: 2011-01-10 12:36
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是卖方的义务,但是,由于你的原因当时未办理过户手续,才造成现在的状况。但是,对方的要求过高,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福建厦门
山东济南
江苏无锡
河北石家庄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076
浙江 杭州
人气:440901
上海 长宁区
人气:999420
湖南 长沙
人气:539131
广东 深圳
人气:20667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1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