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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法医

天津-南开区 02-10 13:35  悬赏 0  发布者:将官司进行到…… 给我留言  回答:(4)
交通事故后虽然没有就医,但我最近发现,在一些法医鉴定所的网站描述中,损伤与疾病的关系、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成伤机制)等鉴定和所谓的“首诊”没有关系,从字面也可看出,鉴定损伤与疾病的关系,只要鉴定现在这个伤是不是疾病引起的就可以了,无论怎么想也和当初看没看伤没有关系,一家网站是这样描述成伤机制的鉴定的:当受伤者指控是加害者撞的,而对方怀疑该伤,可以申请成伤机制鉴定,从描述中可以断定,和“首诊”没有关系,而且从本身的鉴定项目来看,本身就是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成伤机制)还需要什么首诊吗?它鉴定的就是这个伤的来源。根据我目前所获得的信息,我认为我可以状告法医鉴定所,指控他们之前误解了法医鉴定项目,导致我本该早就进行的司法鉴定由于其理解不正确延误了几个月,导致我精神极为痛苦,一个最大的误解是,所谓因果关系不是由法医鉴定的,而是由法院判定的,而法医本没有因果关系这一项,他对应的应该是致伤物和致伤方式以及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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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10 22:16
可以重新个做鉴定
回复时间: 2015-02-10 13:43
您好,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2-10 14:40
需要证据支持你的请求
追问:

法庭可以询问其它法医鉴定所,了解是不是这样!其实,从法医鉴定项目的含义也可推知,而且是极为准确的“推定”。绝对不会出错!

回复时间: 2015-02-11 05:42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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