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刘哲  
已解决问题

无劳动合同的工伤赔偿咨询

 03-03 17:35  悬赏 0  发布者:tqw001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大庆 回答:(4)
现有亲友在某早餐店临时工作,接近2年时间。无劳动合同,无用工协议。其店内有监控(这个监控可能也拿不到)
年前在使用机器工作时将手部挤压造成单手 食指,大拇指轻度骨裂,手心手背严重挤压伤。
想咨询下关于工伤方面的问题。
主要是关于医疗费用的问题,医院治疗条件水平不是很好,已经转院到北京。
其他的一些工伤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多多给补充下,其实最想问除了治病,我们需要做什么?是不是需要手部好了之后去做工伤鉴定再去提起民事诉讼?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3月03日 22时21分
你好,首先治疗,同时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需要打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然后是认定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在你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劳动局申请认定,如没有为你申请认定工伤,你就应当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超过一年,劳动部门就不予认定工伤了,这是工伤赔偿的第一步,第二步是进行劳动能力障碍鉴定,以确定其工伤等级,最终确定其所享受的工伤待遇。申请认定工伤时建议你收集有劳动关系、受伤过程方面、及单位营业执照等材料先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对于劳动者申请还是比较难的,先认定工伤然后再下一步打算。祝维权成功。如还有不清楚的再联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简洁明了。不知道这些需要聘请律师吗。我估计人家应该也不会那么痛快就赔偿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03 17:37
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5-03-03 17:56
你好,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追问:

感谢回答。

伤者现在已经转院到北京治疗(当地水平有限希望,不过家人希望到大医院尽快处理好手部手上的部分),现在根据您的帮助,要做的
1.看伤 伤好之后
2.之后去工作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工伤认定
3.劳动能力鉴定
4.根据这两份鉴定和相关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录音等 提出劳动仲裁索赔。

这样看不需要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类的,只需要做鉴定找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我这样理解对吗?

再次感谢您的的回复。

回复时间: 2015-03-03 18:51
你好!先找一找在那里工作的一些证据吧,申请工伤认定来得及,一年时间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江苏南京
湖南长沙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无锡
人气:50527
福建 厦门
人气:121278
安徽 合肥
人气:280684
江苏 南京
人气:149451
河南 郑州
人气:529800
湖南 长沙
人气:5391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