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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继承问题

 03-06 16:00  悬赏 0  发布者:cnns65……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3)
房子是公产房,户主是三舅。大舅在离婚多年以后因病故去,大舅女儿有意贪图三舅快要拆迁的公产房索要部分利益。请问各位律师大舅女儿是否有继承权?这公产房拆迁所得是否有大舅女儿的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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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3月06日 16时03分
你三舅是否有其他继承人?
追问:

三舅女儿,我妈是大姐,还有二舅,二姨,三姨,除了大舅在离婚后因病去世。只剩下这些人了。谢谢您的关注!

回答:

如果你大舅没有遗嘱声明你大舅女儿可以得到部分利益,那你大舅的女儿没有继承权。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06 16:03
没有的。
追问:

谢谢您的关注。

回答:

不客气。

回复时间: 2015-03-06 16:04
你好,应该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无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追问:

谢谢您的坦诚热心,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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