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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责任认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

广东 04-27 14:34  悬赏 0  发布者:maomao…… 给我留言  回答:(3)
期限是多久呢?就是比如4月1号交警做的交通责任认定,我觉得有问题,得多长时间内去申请复议呢?

1.根据道交法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 
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 
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 
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2.行政复议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怎么道路交通法跟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期限不一样?道路交通法是15个工作日,行政复议法是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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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4-27 15:21
现在就交通事故没有行政复议,是叫行政复核,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提起,也不存在行政诉讼,因为现在认定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只是作为证据之一。
回复时间: 2009-04-27 23:19

 道路交通安全法没这规定,你说的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早就废止了。
回复时间: 2009-04-28 00:41
3天内提起复核,交警责任认定不是行政行为,有明确司法解释。
希望你的问题得到解决,如需详细咨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

何海涛律师
热线:13622216809
QQ:694791262
网站:www.hehaita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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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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