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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孩子的底线在哪?

 03-17 16:10  悬赏 0  发布者:青春无悔f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潍坊 回答:(2)
孩子2岁半了,协议离婚后判给了我,宝爸没支付抚养费,每周都来接孩子,有时要在他家住下,春节时过年也接回去了!孩子小去他家回来就有点找事,不好照顾,而且因为我们婚期之间的矛盾,我对宝爸他们一家也没好感,不想让小宝跟他们多接触!当时离婚时双方签定了一份内部协议,定的是每周末他接送一天,至少每月保证一天!我认为每月保证一天以上就行了,宝爸说他想什么时候接就什么时候接!法律规定他有探望权,难道他想怎样就怎样?是这样吗?这份内部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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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年03月17日 16时15分
一般在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前提下可以安排恰当时间接见,双方可以约定对接见时间
追问:

宝爸不管这,他想怎样接就怎样接!难道法律允许这样?

回答:

如果严重影响到你和孩子的生活,你可以与他重新协定接见时间及次数,只要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法律都是允许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恩亲!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17 20:07
出于对孩子成长有利的考虑,建议协商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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