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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打工者的权益受侵犯,怎样维权

 05-11 21:50  悬赏 0  发布者:李生李生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江门 回答:(2)
96年参加工作,96年至2009年一直在公司上班.2008年才签劳动合同.之前没有签合同.

问题(1)  1996年至2001年公司都没有缴社保,2002年公司开始买社保,一直买到现在2009年

请问舒瑜律师:是否可以让公司补缴96至2001年的社保,如果公司拒绝,求肋与哪个机构.


问题(2)公司老板以经融危机为名.扣工资15%,实际一直在扣.从2008年12月开始扣至2009年4月.从基本工
资中扣除15%

问题(3) 07至09年,星期六星期天上班工资按平时算工资,(是否有双倍的工资待遇)基本每月工作28天,还要加班.

请问舒瑜律师:问题2.和3.可以讨回工资吗?如果公司不给,怎样维权.求肋与哪个机构.谢谢你的回答
问题补充:
目前公司想逼老员工辞工走人.必竟工作了13年.说起来也是很无奈,事情发生在09年4月14日,因工作关系跟主管发生口角关系.处理方法是免组长职务.免伙食用餐待遇.现在吃饭要自已出钱了.
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5月份.有一个规定不给加班只准上8小时,(不给加班只针对我一个人.全车间都有加班)这不摆明要我辞工走人.目前原来8小时工资为48元,扣去百分之十五,只有40.8元.想一下也是.做下去也没有意思.以上几个问题请尽快回答我好吗?在此万分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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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广东-深圳]
  • 芦睿律师
  • 电话:18680678273
  • 20137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05月11日 23时34分
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我妻子1997年12月份参加工作,97年至2009年一直在公司上班.2008年才签劳动合同.之前也没有签合同.
妻子已交辞工书在09年6月4日办理辞职手续.想找单位补办1997-2001年的养老保险金,(广东开平地区)
打了电话,给当地社保局,说要本人和单位一起去申请才行.对于法律方面我也不是很清楚,想请教律师一下,要是办了辞工手续,找单位补缴97至2001年的养老保险金,如果单位拒绝.合法吗!职工的胜数有多少?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5-12 09:14
2和3可以主张,1比较困难,维权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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