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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友以工作提拔、母亲得病等多种理由从我这陆续要走3万余元就杳无音信,我是不是被骗了?

 05-20 09:12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湖北-湖北 回答:(1)
问我是一名刚刚大学毕业的女生。一年前认识了一个网友,他说在监狱工作,是一名管教犯人的狱警。聊得挺好,后来见了面,处了对象,我说上他单位看看,他说监狱不让外人进去,我想了想也是,况且他给我看了看他的工作证,还身着警服,我就信了。此后,他以工作提拔、母亲得病等多种理由从我这陆续要走3万余元就杳无音信。我到他单位去找,说根本没有这个人,我是不是被骗了,我现在都快崩溃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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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5月20日 09时18分
你好,读了你的情况介绍,可能肯定的回答:你是被骗了。你所谓的“狱警男友”涉嫌招摇撞骗罪,建议你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你男友有监狱工作证件,但是监狱答复没有此人,说明证件系伪造。其反复向你索要钱财,事后人间蒸发,极有可能得手后早已逃之夭夭。监狱属于国家机关,狱警自然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你男友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欺骗了你,属于招摇撞骗。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我国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是指依法从事监狱管理、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的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是我国人民警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你前男友冒充警察在科刑时会罪加一等,也就是从重处罚。快去报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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