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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收费

贵州-黔南 03-10 13:37  悬赏 25  发布者:gaoyib……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爸在2009年5月交了房屋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门禁卡,三笔费用之后,房屋一直闲置,现在我想装修并使用,昨天去找物业,他们要求我补齐21个月的管理费,2年的电梯年检费,还有35元的装修出入证费用。我朋友在另外一个物管公司上班,他说没使用,只交50%物管费,请问他说的有法律文件支持吗?我应该全额交清欠费还是按什么标准交纳物管费?
问题补充:
我这个情况是否适用,贵州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入住之日起(以交锁匙为难)按月交纳。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自用房或末售出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开发经营单位或包销商支付。已售出但末人住的,由该业主交纳50%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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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0 17:13
应该按照实际欠费交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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