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公司临时聘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虚构事实骗取钱财应怎样定性?
云南-临沧 06-10 23:34 悬赏 0 发布者:滇红法律 给我留言 回答:(1) 烟草公司收购站临时聘用人员采用虚构收购数量、骗用农户合同文本骗取公司钱财应定性为职务侵占还是诈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东-广州]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6-11 14:38
您好, 我认为应该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而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受骗人陷入或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或交付)财产——行为人取得或使第三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本案的行为人是利用收购人员的身份虚构数量伪造文本骗取财物,类似非国有保险公司人员虚构事故骗保,定性为职务侵占罪比较恰当。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一临时工甲是国企乙的临时聘用人员,甲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乙42万元 0个回答0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临时聘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资料,骗取保险资 4个回答0
- 社保机构临时聘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骗取资金11余万,请问是贪污罪 4个回答0
- 员工开除后,利用公司资源骗取客户钱财资料 3个回答0
- 利用公司名义骗取他人钱财 1个回答0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吴健弘)(2020-11-24)·退伙协议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
- (刘平)(2019-09-24)·正常程序离职工资压半年不发
- (龙宇涛)(2019-06-20)·分公司注销净利润纳税问题
- (陈铠楷)(2019-05-07)·离职后公司不把全部工资结算
- (罗喜立)(2019-03-16)·股份制茶场是适用个人企业法还适用公司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