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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之前,我把我经营的店转让给我的姐夫可以嘛,属不属于恶意转移财产

北京 06-12 05:3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1)
起诉离婚之前,我把我经营的店转让给我的姐夫可以嘛,属不属于恶意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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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12 07:12
既然以市场价格出售,收到的钱款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割。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0804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6-12 07:37
无偿或以低于市场价格转让的,属于
回复时间: 2015-06-12 06:16
如果价钱是市场价钱,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5-06-12 06:34
支付合理的对价,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5-06-12 07:14
支付合理的价格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5-06-12 07:39
您好,支付合理的价格可以
回复时间: 2015-06-12 07:53
你好,合理价格一般可以
回复时间: 2015-06-12 08:23
关键要看形式和内容,合法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5-06-12 09:35
您好,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5-06-12 10:18
如按照市场价钱转让则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5-06-12 11:13
您好!合法转让可以,但是以低于市场价或者无偿转让,则涉嫌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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