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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医疗事故鉴定的等级怎么办?

山东-德州 03-20 12:26  悬赏 10  发布者:龙吟 给我留言  回答:(6)
因左叶甲状腺亚甲炎,发现右叶甲状腺有一个大瘤子,在当地医院实施“甲状腺右叶切除+左叶活检”手术,病理诊断为“(右)结节性甲状腺肿”。8个月后发现这个瘤仍在,甲状腺右叶全没有了,左叶只剩下不到5%了。经省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医方负完全责任。
患者不能接受四级医疗事故,认为鉴定没有按照医疗事故等级标准,现在应该怎能办?继续要求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否符合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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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0 13:11
1、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2、可以要求医疗过错鉴定。
回复时间: 2011-03-20 13:15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应该申请重新鉴定程序,不能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了。你选择的途径存在问题。
回复时间: 2011-03-20 16:14
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是不同的,首先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医学会做出的,两者是从鉴定性质分为医学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医疗过错鉴定)。我国目前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把医疗过错鉴定的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构成医疗事故的特殊医疗过错鉴定,即医学鉴定;另一类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一般医疗过错鉴定,即司法鉴定,两者均是人民法院认定医疗机构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大小的重要依据。 
   从鉴定机构分为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和医疗过错鉴定机构。我国目前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把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分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非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相应地把医疗过错鉴定机构区分为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和医疗过错鉴定机构。法定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为医学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法定的医疗过错鉴定机构为隶属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隶属司法行政管理的司法鉴定组织。 
以上是德州医疗事故专业律师为你解答,如满意请予以采纳。
如还有不明之处,请电话联系。

  从鉴定标准分为医疗事故人身损害鉴定标准和一般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医疗事故人身损害鉴定标准适用于特殊医疗过错——医疗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一般人身损害鉴定标准适用于一般医疗过错导致的人身损害。
回复时间: 2011-03-20 16:52
四级等级太低,完全可以重新申请司法鉴定。建议提供全部资料,委托专业医疗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11-03-20 17:27
委托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符合司法程序。
回复时间: 2011-03-25 21:53
你好!
对鉴定不服的可以申主重新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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