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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有制度丢失后不负责,摩托车都是后是否不用赔偿

陕西 03-23 12:33  悬赏 0  发布者:zxylio…… 给我留言  回答:(2)
收费的物业公司停车场(不知是否有正规手续),物业公司管理制度上写明收取的是停车费和卫生费,丢失不负责。现缴费停放的摩托车夜间被盗,停车场大门锁子丢失,有专人值班,但未发现盗窃人极其盗窃行为,车主是否能要求物业公司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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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3 12:59
针对你的问题建议如下:

    1,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加强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所)的管理,杜绝安全隐患,防止车辆损坏、丢失。对停车场(所)非机动车辆丢失、损坏,物业管理企业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对机动车停放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要积极配合车主和使用人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处理有关善后事宜。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物业公司要积极配合车主和使用人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处理有关善后事宜,但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1-03-24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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