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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湖北-咸宁 03-25 16:38  悬赏 15  发布者:hPM1371 回答:(1)
我和她在结婚第四年就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时有两个小孩,后因孩子太小又走到了一起生活了近20年,且又有了第三个小孩。这期间我们没有去婚姻机关补办复婚登记手续。如今孩子们都长大了,我们的关系也再次破裂得无法弥补,请问我们该怎样办理离婚手续。急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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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5 16:40
你们的情况属于事实婚姻,如能协商离婚的话,需要先办理结婚登记,再办理离婚登记。如协商不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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