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已解决问题

合同纠纷

 06-26 15:56  悬赏 0  发布者:songai……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4)
村里在2003年对村民进行了易地安置,但是没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性质仍旧是集体土地,属于小产权房,其中安置给了村民老王全家。村民老王把一套村委会易地安置的房屋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老张,但买卖合同上只有老张的签字,老张的父亲作为元宅基地使用权人之一没有签字。现在该地块动迁了,双方发生纠纷,政府要以违章建筑名义拆除。请问:该买卖合同有效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06月26日 16时02分
你好,小产权房不能上市交易,只能在同村村民之间交易,如老张也是老王同村村民则买卖合同有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26 16:35
如果老张也是老王同村村民则买卖合同有效。
回复时间: 2015-06-26 17:14
1、在上海司法实践中,同乡镇范围内农民进行宅基地交易受法律保护;
2、你题目描述关于老张父亲未签字,老张作为买方,老张父亲不签字不影响合同效力,若老王家人共同安置,但只有老王一人签字则涉及无权处分的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老王的行为是否属于家事代理来进行抗辩;
3、本案中村集体易地建房是否程序合法涉及违章建筑认定的问题;
4、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回复时间: 2015-06-26 17:23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淄博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17505
山东 东营
人气:25092
重庆 江北
人气:402
安徽 合肥
人气:28190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