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刘哲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后男方有权利私自带往国外生活吗?

江苏-南京 07-03 04:27  悬赏 20  发布者:Power1…… 给我留言  回答:(0)
男方婚内出轨并诱导女方离婚,孩子未满一周岁时女方提出离婚,因女方无工作和房产,双方约定孩子归男方抚养,且每年支付女方2万赡养费。离婚后当月女方发现再次怀孕,在男方默认的情况下打胎。离婚后男方未按约定支付赡养费,孩子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由保姆照顾,离婚后一年男方再婚,且长期在国外工作。现在未征得女方同意的情况下,准备带孩子去国外生活(并非移民,一般工薪族,男方的二婚妻子在国内),孩子目前不满四周岁。这种情况,1. 女方是否有权利制止男方带孩子去国外生活?(非洲地区,孩子身体自小不好)另,离婚时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法院起诉离婚,离婚协议为双方签署,并无公证),2. 离婚协议中规定的赡养费,女方探视权的保障,以及男方如育有子女,女方可以要回抚养权的条款是否有效?3. 男方有哄骗女方离婚以及隐瞒财产,离婚后女方打胎的行为,时隔两年,还能就相应行为让男方做出赔偿吗?4.男方名下无房产,其父母名下有多套房产,如变更抚养权,孩子能否获得房产?(如按法律规定男方收入的25%作为抚养费远远不能保障孩子的生活,且其没有一次性支付清的能力),如何最大程度地保障孩子的权益?
问题补充:
男方所在城市为一线城市,房价高企,男方再婚并准备再要孩子,如何能为女方的孩子争取到一套房子作为未来生活的保障?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杨浦区
安徽合肥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浙江嘉兴
辽宁沈阳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4622
重庆 江北
人气:392183
安徽 合肥
人气:104291
辽宁 锦州
人气:439636
广东 深圳
人气:14074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636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