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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写的工作地址是"某某区“且写明是临时办公地址,现在搬迁是否可以决绝并赔偿?

广东-广州 08-05 19:28  悬赏 0  发布者:78272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和我们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的工作地址一栏,写的是笼统的“天河区”并注明是临时办公地点,日后搬迁员工需同意搬迁调动。合同签了有好多年了一直没更新。

我想问一下:

1.公司的工作地点可以只些某某区那么大的范围的吗?如果可以的话,是否在本区内搬迁是否可以不用赔偿?(因为同样是天河区一头一尾相距车程有2小时)

2.临时办公地点是否有时间限制?听说临时办公地点只能3个月有效,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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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8-05 20:02
在天河区是可以的。
追问:

意思是,劳动合同可以笼统的只写天河区,又可以好几年下来一直是临时工作地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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