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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及房产

天津 05-03 22:06  悬赏 0  发布者:lovebo……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是天津人 我父亲于2007年和我母亲离婚,于2009年11月再婚,再婚女为其他省市户口,且离过一次婚,我父亲有一套农村自住的房产
 1,此女何时会拥有有天津户口?
 2,其对我父亲的自住房产目前以及将来是否拥有权力?听说有了新婚姻法。
 3,次房产面临拆迁,如若拆迁是否会产生产权的变化?若此女在拆迁后提出和我父亲离婚,是否能分割到房产及其他财产,此女目前无工作且无任何收入。
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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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04 01:29
1、应当由户籍管理部门核定。
2、有继承权。
3、要看拆迁公告的规定,有可能有份额。
回复时间: 2011-05-03 22:57
那要看该村委会是否能接受她为本村村民,并且户籍科是否给她办理。现在看来,有点难度。
这套房属于你父亲婚前财产,她自始至终不会有物权。除非你父亲赠与或将来作为你父亲的遗产,她可以获得除外。
一般就人口或面积拆迁补偿的话,她都很难得到。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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