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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福建-南平 07-20 17:59  悬赏 0  发布者:zsy 给我留言  回答:(3)
一对情人,因女方浪漫出格,与多个男人关系暧昧。男方在劝阻无果的情况下,发短漫骂女方。女方打电话到男方单位称其骚乱,挑拨男方与领导之间关系,男方在忍无可忍情况下将事实告之女方其夫。女方遂到110告男方骚扰,随后纠集三人用铁器殴打男方,致使头部缝合八针。请问:1、男方短信是否构成骚扰?2、女方及三人殴打者是否都构成故意伤害?3、短信是否影响对女方判决?
    另:女方加男方为亲情套餐,互通电话免费,还算骚扰吗?
问题补充:
如构成短信骚扰,男方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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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20 18:45
1、属于。
2、构成故意伤害。
3、影响不大。
回复时间: 2009-07-20 21:31
1、属于骚扰行为。2、构成故意伤害。3、量刑时会有所考虑,但影响不大。
回复时间: 2009-07-21 10:40
构成故意伤害,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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