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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关于房产所有权及继承权的问题

 05-24 22:56  悬赏 0  发布者:xmlzyj……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厦门 回答:(3)
我有一朋友,原为中国人,30前偷渡去荷兰,已放弃中国籍,加入荷兰籍。目前持有荷兰护照。他目前在国内还有一老母亲,一个弟弟和妹妹。由于中国规定,外国人要住满一年以上才能购买持有一套房子,所以他寄钱给他母亲,用她母亲的名义在上海和江西地区各买了一套房子,实际是他自己要购买和持有,只是现在委托母亲用母亲的名义而已。现在考虑到老母亲年老过世后,房子过户及财产继承的事情,而且又跟弟弟和妹妹关系不好,怕由于遗产纠纷而引起不必要的家庭纠纷。有如下几个问题需要得到帮助:
1、 老母亲自己财产拥有一套房子,现有2子1女,其中1子目前为荷兰籍,按3兄妹平分母亲遗产,那遗产继承怎么分?各分1/3 ??  那荷兰籍的儿子在法律上如何判定是该家庭的一份子呢?那财产继承需要提供哪些证明资料?
2、 大儿子(荷兰籍)借用老母亲名义购买的这两套房子,如何让老母亲做财产公证,需做怎么样的财产公证,已保证大儿子的这两套房子在老母亲过世后,直接将财产权转移到大儿子身上呢?而又不会引起另两位子女的误会而引起家庭纠纷呢?
3、 当两套房子财产权顺利转移到大儿子(荷兰籍)的名义下的时候,按照中国规定外籍只能持有一套房子,而该人又没有在中国住满一年,那这两套房子的权利要怎么办?房产所有权证要怎么写大儿子的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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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5月25日 12时07分
建议:以“遗嘱”形式处理。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可信赖的法律顾问——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25 12:49
你好,据你所述可以由母亲做遗嘱公证,把财产留给大儿子,继承不受住满一年限制。
回复时间: 2011-05-25 13:44
可以做个公证遗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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