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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江苏-南京 05-29 10:24  悬赏 25  发布者:xlwxq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今年四月二十号先和女朋友领了结婚证,然后当天下午就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所有购房款全是我父母给的,购房人姓名是填的我一个人的,那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房屋产权证上写我和女方的姓名,能不能认定为父母赠予的财产?可以由他们随时收回。
问题补充:
如果房产证上不写女方姓名,这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我父母公证只赠予我一人,但后来我自己做主将女方姓名加到房产证上,这也可以认定为父母赠予我们二人的吗?父母赠予的财产他们能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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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29 10:42
如果只写你一人名字就是你个的财产,如果写上你们两的名字,就是增与你们两个的,不能再要回的。
回复时间: 2011-05-29 10:27
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写两人名字,视为父母对于你们的赠与,赠与除非满足法定条件,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但如果父母不承认是赠与,可以凭出资证据认定为你们对于父母的负债。
回复时间: 2011-05-29 10:28
从你提供的情况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5-29 10:36
是的,你们和父母之间是债务关系。
回复时间: 2011-05-29 16:31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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