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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是否构成抢劫?

北京 06-02 15:34  悬赏 20  发布者:立十飞雪 给我留言  回答:(7)
特急!!!!
   我有三朋友(一个姓王,一个姓张,一个姓罗)在歌厅唱歌,其中有一姓王朋友在卫生间交了一朋友,然后认识的这一朋友和他的另一朋友来到他们三人的包房唱歌,这期间可能这两人人和姓王朋友的这两个朋友有点不愉快。姓王的和他的两个朋友从包房出来坐上出租车,那两个从里面出来用板砖砸出租车,这时他们三个从出租车上下来,姓王的两个朋友和那两个打起来,这期间姓王的一直在劝架,随后可能有一个要跑,这姓王可能也动手了。然后他们三人走,这两人又追,又打;第三次他们又走,这两人又追又打(这次他们两个好像还拿刀)。这两个受害人可能有一个打的比较重,跪地求饶,姓张的问服不服,他说服,如果服买四条中华烟,他一掏兜只有152元,姓王的在他们中间站说:“得了拿150元买烟好了”当时已经晚了也没买烟,随手交给姓罗的,姓罗的又交给姓张的,随后就车走了。
    第二天这两个受人给姓王的打电话说有一受害人的金项链不见了,问姓王的见了没有,问姓王的说没见,说我给你问一下我那两个朋友,一问才知道姓张的拿了。这期间他们也想把项链给还了,还怕他们找人再打他们。当地的派出所以涉嫌抢劫把姓张的和姓罗的抓捕,当时姓王的不在,随后姓王的知道之后去投案自首。
请问他们将会被怎样量刑?是否是属于情节严重罪行??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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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02 15:42
姓张的朋友涉嫌抢劫,王、罗应当构不成抢劫,具体情况需要阅卷、会见,才能确定事实情况
回复时间: 2011-06-02 16:03
你好,姓张的涉嫌抢劫,另外两人如果将对方轻伤以上的,那么涉嫌故意伤害,三人在故意伤害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回复时间: 2011-06-03 09:05
掌握具体详细的案情是处理好问题的基础,最好及时委托律师会见,阅卷,之后提出具体的对策和建议。
回复时间: 2011-06-03 10:57
抢劫罪的起行点是三年,建议进款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1-06-03 11:05
1、本案涉及的不仅仅是抢劫的问题,还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盗窃罪;
2、建议预约律师,到律师事务所面谈,事情比较严重
回复时间: 2011-06-03 11:27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回复时间: 2011-06-03 13:24
你好!
张姓朋友涉嫌抢劫罪,王、罗构不成抢劫罪!应当及时请律师介入以维护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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