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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义务机关尚未受理的赔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是否能够受理?

湖北-十堰 10-14 17:34  悬赏 0  发布者:Louis0…… 给我留言  回答:(3)
赔偿义务机关尚未受理的赔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是否能够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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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0-14 17:43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 2015-10-14 21:39
如果是司法赔偿,一般需要基层法院先行受理。二审法院能否受理要看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 2015-10-15 20:24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如果是刑事赔偿,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赔偿义务机关不作出决定或者或者赔偿请求人对于决定不服,赔偿请求人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可见,刑事赔偿必须经赔偿机关及其复议机关先行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能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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