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申维丰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  
该问题已关闭

有没有什么方式让肇事方对自己的责任进行积极履行或者工伤机构或其他机构(如:保险,交强险)对第三侵权责

湖南-娄底 10-20 14:37  悬赏 45  发布者:asdbg1…… 给我留言  回答:(7)
您好,我是一名22+岁的社会青年,我的籍贯是湖北..我哥哥在武汉的大学毕业以后工作,在一家大型私企做工(电厂职工),总公司在武汉里,我哥哥在分配到厂里,我哥哥一个人在异地厂里上班很多年而且多次被调动(他在电厂的是主要从事技术运行人员),电厂位置在湖南..在2015年7月21日中班下班凌晨00:00+发生了交通事故.
在当时的酒店门口的位置,被监控拍到了呢..肇事方最后逃逸,交警称道路监控当晚没有开启,后来通过排查了交警将他刑拘起来了,最后是酒驾,是在凌晨7:00左右被抓的,然后8:00+检查是酒驾..没本法更多查询当晚的监控是否能查出他是否是醉态驾车?是否是醉驾了?..他的行驶速度很快的,责任认定书被判定为他全部责任,我哥哥在当地的医院被法医鉴定伤情为重伤二级然后在ICU住院.
在第一时间我和我爸爸妈妈都从老家赶过来,我哥哥一个人在异地工作,听见以后我们全家都过来了,医生说我哥哥这次能救活还是因为能联系到我爸爸妈妈(是场里同事联系到的呢)在第一时间里同意了医生的诊断证明书上是写的:颅脑损伤,有可能生命危险很大不过还是有希望毕竟现在才28岁但是能不能醒过来了就靠我哥哥自己了,我哥哥在第53天醒过来了.
在此期间肇事方只垫付了少量现金,我们全家人的费用现在都是厂方垫付的,当天第一天厂方就请了律师和我爸爸妈妈谈,我爸爸妈妈:先把人治好再说.在八月十号我爸爸和厂方律师签订了合同冻结了肇事方的财产,检察院里的说检查的这一个肇事方有诈骗犯罪的前科而且背景还说有两个老婆,一个有结婚证一个没有,没有的和他已经有一个孩子了有结婚证的孩子不是他的,而且说他的账户上都没有固定流动资产被扣交警的只有一辆车子(为马自达6)和“交强保险”,(在这期间我爸爸妈妈向厂方垫付的要求很艰难,我爸爸妈妈去了总公司又找厂方,肇事方又不愿意垫付的),但是我哥哥马上需要手术了.
(我家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我出事以前在务工,我爸爸妈妈一直也在老家务工,都没有多少积蓄..现在全家人没有来源收入)这次手术费厂里勉强筹备,我爸爸妈妈去找肇事方协谈,肇事方一致达不成结果了,肇事方请了律师和我爸爸妈妈谈了,我爸爸妈妈又不是很懂得.厂里让我哥哥去做伤残鉴定..
但是现在我哥哥还没有完全恢复..医生说还有一些术后恢复的问题:比如术后的并发症等,还有术后的一些费用问题,医生不敢保证的..还有术后的住院费等,还有整个手术的并发症,还有整个事故的后遗症等..现在还是不适合做伤残,他现在的智力水平感觉不是很好了,而且反应能力比以前慢了..这些精神方面的,在当地的医院都没办法检查的,而且到长沙大医院检查也都是需要费用.
现在弄得很被动.我爸爸现在没办法..肇事方现在就是不知道愿不愿意积极对我哥哥进行治疗和理赔,这个不能考虑到,厂方也一直在推脱和逃避..请求律师帮帮忙,现在事情进展是:我爸爸没办法找了厂方的律师自诉了..但是肇事方不知道知不知道,但是我爸爸又延期了,原因是我哥哥需要做手术(不适合出庭)
问题补充:
最好的是将此案件分析下..而且有我描述的问题补充会进一步的,有些地方也是写的不是很清楚..谢谢了..
至于肇事方,但是他一直拒绝理赔,就是有点像拒绝理赔一样,而且三罪负全责,过失罪,酒驾,逃逸,超速..他私下协商一直达不成伤残我们想要的结果..有没有其他方式向他追偿?比如:(可以让工伤或者厂方等机构去追偿他的方式呢?)因为肇事方最后判了民事诉讼以后他拒绝判定决定呢?这个执行力的问题呢?他账户上的财产基本上转移了,因为他有刑事诈骗罪前科,这是检察院查到的呢..而且他只有一辆车子和一份交强保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20 15:01
你对案情的描述比较零乱,这样律师是无法准确分析的,并且,你这案件现在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你哥的救治问题,所以,关键是如何协调各方,让肇事方或厂方能够拿钱出来。
追问:

肇事方比较顽固,他有诈骗犯罪前科..而且在此次交通事故前已经做好准备,他的条件就是医疗费用,额外追加一点钱,保险也包含在内.肇事方家里不愿意找了代理律师和我们私下协商,我爸爸妈妈也不懂得更多,而且厂方请的律师对案件没有进度..很多细节还有很多都没说..我爸爸妈妈基本上没答应.工伤我们在进一步的找厂方里面去要.

回复时间: 2015-10-20 14:40
你写这么根本没时间详细看完,打电话咨询吧,几句话能说清楚的事情何必写这么多
回复时间: 2015-10-20 15:02
这样的事情,建议直接委托律师材处理。
针对你的描述,提供1点建议:
既是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你哥无责,符合工伤条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一定认定为工伤,有望解决治疗费这个难题。
我的补充: 2015-10-20 15:04
更正为:一旦认定为工伤,有望解决治疗费这个难题。
回复时间: 2015-10-20 15:27
医疗费用、伤残鉴定与工伤认定,具体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10-20 15:29
你好
    1、首先,你哥哥在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同时符合认定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要求,你可以同时要求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这两个可以同时进行,不冲突。
    2、关于工伤,如果公司给你哥哥交了工伤保险的话,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如果公司没给你哥哥交保险,就由公司来支付费用。除了医疗费用外,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也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公司支付。
    3、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在工伤保险赔偿之后,还可以再要求肇事者承担伤残赔偿金的费用,这个和工伤赔偿不冲突,你可以同时享受两份赔偿。
    4、关于伤残鉴定,一般在病情稳定后就可以鉴定,一般早鉴定或者晚鉴定对于鉴定结果没有影响,建议你咨询鉴定机构的意见,他们的意见更加专业。
    5、关于后续治疗费,比如术后的康复费用,这个可以在实际发生费用后再次主张,也可以直接由医疗机构核算费用然后出具书面的建议,也可以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核算出具评估结论,根据最后的结论由肇事方一次性支付。
    6、关于术后的后遗症、智力受损都属于伤残赔偿金覆盖的范围,一般不能再要求赔偿。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为最佳回答。
追问:

公司的工伤费用肯定一定是可以赔偿的,而且公司也一直在垫付,只是一直不积极,甚至说不讲道理的话语,但是最后实际行动做到了,据听说了的:厂里资金周转也有问题了..至于肇事方,但是他一直拒绝理赔,就是有点像拒绝理赔一样,而且三罪负全责,过失罪,酒驾,逃逸,超速..他私下协商一直达不成伤残我们想要的结果..有没有其他方式向他追偿?比如:(可以让工伤或者厂方等机构去追偿他的方式呢?)因为肇事方最后判了民事诉讼以后他拒绝判定决定呢?这个执行力的问题呢?他账户上的财产基本上转移了,因为他有刑事诈骗罪前科,这是检察院查到的呢..而且他只有一辆车子和一份交强保险..

回答:

本案中,肇事者不仅仅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本案中,肇事者是酒后驾车且肇事后逃逸,所以,只要你哥哥的的伤情达到重伤以上,就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了,肇事者是要坐牢的。所以,建议你向交警部门申请给你哥哥做伤情鉴定,看伤情是否达到重伤以上,如果达到重伤以上,那么你们就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了,在坐牢的压力面前,对方肯定跟现在不是一个态度,你们可以获得赔偿的主动权。

回复时间: 2015-10-20 19:26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关于工伤认定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目前法律并未明确禁止只能选择一种主张,那么结论就是两者可以同时主张,得到工伤赔偿及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

    2、关于是否能够认定工伤问题。您哥是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且交警部门已经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您哥无责,因此,您哥的情形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3、工伤认定申请问题。《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因此,如果单位已经为您哥投保了工伤保险,那么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投保工伤保险,那么所有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4、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您哥哥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主张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延长,最长不超过12个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关于伤残鉴定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此,本案中,您哥哥目前病情尚不稳定,建议遵从医嘱,过一段时间再做伤残鉴定。
    
    6、关于伤残等级确定后的赔偿问题。如果做了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可以主张的费用主要包括医疗、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具体的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来认定,到时可以委托律师计算和处理。

    7、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可以向对方主张要求支付伤残赔偿金及后续治疗费用,这个与工伤保险没有冲突。具体需要根据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来计算。
    
    8、对方存在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如果对方投保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应该在投保险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对方承担。
     
    9、本案对方已经触犯刑事法律,应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可以让对方积极支付赔偿费用,如果对方配合,也可以考虑出具谅解书,主要目的是尽快为您哥哥筹款。
    建议您跟对方积极协商,并且要求与保险公司沟通,要去赔偿。同时,积极主张工伤认定,两手准备,积极为您哥哥筹措治疗资金,也祝您哥哥能够早日康复。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回复时间: 2015-10-21 08:12
你好!
首先,交通肇事与工伤责任,因适用法律不同,是可以兼得的。
其次,单位应在一个月内报工伤,单位如果不报,你可以在1年内理赔。
最后,你可以与单位和交通肇事的对方,积极协商来筹措医药费。
另外,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免责的。
还有,对追索医药费的诉讼,可以先予执行。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173053
广西 柳州
人气:703286
福建 厦门
人气:122776
湖南 长沙
人气:541950
湖北 武汉
人气:73345
山东 菏泽
人气:20769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