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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夫妻协议的有效性,以及如何避免损失

江苏-南京 08-06 10:24  悬赏 20  发布者:wqwa00……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目前准备起诉离婚,但是之前签了这么一个协议,想请教知道是否有效,原件如下:
今甲方:我(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达成如下协议:甲方放弃所有财产所有权(包括房产权)。在离婚证领取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甲方名下的南京市玄武区富贵山*号*栋*室房产过户给乙方。若因甲方原因在十五日内未完成过户。则按照贰佰元人民币/天进行损失赔偿。过户后贷款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09年7月8日
(标点符号也是按照当时签的协议一样的)房子现在的状况是这样的,房子是我结婚前我父母出的首付,房产证在结婚前领到的,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目前还有贷款20万.目前我想走法律程序,不想给她房产了,该如何避免
问题补充:
这个协议是当时和她签的夫妻协议...不过当时已经感情不和,我当时也和她提过离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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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06 12:03
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协议无效,可以诉讼解决,要求分割财产。
回复时间: 2009-08-06 10:41
关键还是对本协议如何定性,如果定性为夫妻间财产约定协议,房子就应当归乙方;如果定性为离婚财产协议,该房产应为部分个人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回复时间: 2009-08-06 11:05
该协议尚未经协议离婚登记,应该还未发生法律效力。该房子的产权性质如你所述的话,应该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能主张分割的也就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即使你愿意把房子过户给女方,由于你房子还在房贷按揭期内,贷款未还完,不好办理过户手续。要还完贷款或通过中介垫资才能过户,比较麻烦。如有其他疑问,可进一步联系。
回复时间: 2009-08-07 12:52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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