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刘哲  陈晓云  魏伟  
已解决问题

土地法咨询

 12-01 15:21  悬赏 0  发布者:刘启霖 给我留言 地区:宁夏-宁夏 回答:(3)
我的承包地三年前政府征收。到现在闲置。当时证价是2万。今年上个月开发商征地。相邻俩邻居被征10万。我的地直接从政府划拨给开发商。请问我还能要回土地的差价吗?为什么吃亏的总是老实人。当时政府征。我们见是政府行为就征了。结果地被荒了三年。请问政府屯地合法吗?现在政府强制执法合法吗。“公检法联合征的,强拆合法吗”?老实人能活吗?   

问题补充: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这条法律条文我能用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12月01日 20时52分
你可以向土地储备中心举报,要求收回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01 15:22
这是可以直接按照当地政策来办理的
回复时间: 2015-12-01 18:02
你好,一般是按照当地政策来办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湖北武汉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东莞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6238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160
重庆 渝中
人气:395852
湖北 武汉
人气:348166
重庆 江北
人气:392158
山东 东营
人气:2488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