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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 07-26 20:44  悬赏 0  发布者:dyh880…… 给我留言  回答:(6)
想咨询下,一男的发恐吓短信,不断的做毁坏她人名誉的事情,使得女孩子生活不得安宁,工作受到影响。请问从法律途径来说,可以控告他吗?或者说女孩子报警,那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吗?
问题补充:
男的在网络上加女孩子的QQ好友,并且网名直接写成女孩子的名字加上拍裸照等字眼,并且在空间里说一些女方不好听的话。上传女孩子的照片,毁坏她的形象。报警,警方会因为这个而受理吗??很想知道他这样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说,侵犯了女孩子哪些权利?会有怎样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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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7 05:57
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7-26 20:46
保留证据,到法院控告。
回复时间: 2011-07-26 21:14
收集证据可起诉解决
追问:

现在的证据只有他之前发来的短信,还有网上的空间说说,有几个同事和朋友知道这个事情,这种情况下,证据够吗?还需要什么?

回答:

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7-26 21:24
明显已经骚扰到女方的生活,至少是民事上的责任,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开始屡告不止可先报警。
回复时间: 2011-07-27 12:12
收集证据可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7-27 14:36
先报警,保留证据,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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