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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贵州-毕节 08-21 18:23  悬赏 20  发布者:姚女士 给我留言  回答:(4)
一辆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撞伤一位人行道上的行人:肇事者当场逃逸,受害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肇事者家属与受害者家属达成私合协议.并且不再追究肇事者任何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请问:肇事者还付相关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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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21 18:39
具体赔偿依据参见《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
回复时间: 2009-08-21 21:39
你好。交通肇事罪是公诉案件,不能私了。私了只能解决民事赔偿的问题,不能解决刑事制裁的问题。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回复时间: 2009-08-22 08:09
肇事人还应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8-23 17:53
刑事责任是无法通过协议免除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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