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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同 不上保险 解除合同

天津 08-03 22:12  悬赏 20  发布者:GwS2590 回答:(6)
我在2010年5月24日至8月6日在天津博美医疗器械公司任职。 期间没有签订合同,也没交社保。8月6日, 总经理把我叫到会议室,拿出几张另外几个总监对我的评价,说对我不满意,叫我走人。请问:1,仲裁时效是1年吗?那么我现在还可以提起仲裁吗?2,如果可以的话,我可以要求他们支付我工作期间的双倍的工资吗?3,我可以要求公司为我支付期间的社保吗?谢谢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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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3 22:38
1、是的,可以申请仲裁。
2、可以要求。
3、可以要求补交保险。
回复时间: 2011-08-04 06:37
抓紧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为1年,您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921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04 21:44
1、离职后一年。
2、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3、有权要求社保。
回复时间: 2011-08-03 22:22
1,仲裁时效是1年,你现在可以提起仲裁;
2,可以要求他们支付双倍的工资;
3,可以要求公司为补交社保吗或者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1-08-04 07:51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社保费、赔偿金、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8-04 10:5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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