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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的问题。

内蒙古-通辽 12-31 01:20  悬赏 20  发布者:前途无量19…… 给我留言  回答:(1)
尊敬的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们村有集体土地所有证的土地被邻村霸占耕种多年,期间我们也曾努力想要回来,但是政府一直不予解决。虽然发了土地证,但是就是不管,邻村属于另一个市。现在我们去找我们政府,政府就说需要搜集土地的相关证据,待共同上一级来确权。但问题是我们有集体土地所有证,他们在这块土地上并没有土地证(这块土地按行政界线也在我们这一边),只有乡政府经管站里的分给村民的档案,都是后来做的。
    我们村集体想以侵权的名义告对方,是不是可行?能不能试用 关于土地登记发证后提出的争议能否按权属争议处理问题的复函 国土资厅函〔2007〕60号  ???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你厅《关于土地登记发证后提出的争议能否按权属争议处理的请示》(苏国土资发 (2007)1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登记前,土地权利利害关系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而发生的争议。土地登记发证后己经明确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登记发证后提出的争议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依法登记后第三人对其结果提出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可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也可向原登记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第二十条中的“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是指初始土地登记完成前,争议土地原有的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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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31 01:43
可以以侵权为由,要求对方排除妨害,返还耕地。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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