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陈晓云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解除非法占地合同要是不签字这个还有法律效力吗?

山东-济南 08-11 01:40  悬赏 10  发布者:kOa2012 回答:(1)
我村吴某某与2011年六月三十日签订了《荒滩承包协议书》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建煤灰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特通知你依法解除你我双方与2011年6月30日的《荒滩承包协议书》,该通知自到达你放代表人签字接收时产生法律效力。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1 19:02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我国土地资源匮乏,为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行建设用地审批制度,除进行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必须经有权机关批准使用国有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还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关于对未经批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罚则的立法本意在于切实保护可以用于农业用途的土地。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江苏无锡
上海杨浦区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4280
山东 菏泽
人气:206446
湖南 长沙
人气:541498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6382
陕西 西安
人气:582650
安徽 合肥
人气:28158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3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